Wednesday, January 2, 2008

什么是“精英意识”

怀特海阐述了这样一项本质地不同于西方思维方式的陈述:在“理解”之前先有“表达”,在表达之前先有对“重要性”的感受。
怀特海的解释是:当你感受到非表达不可的冲动时,你感受到的,通常是重要的。换句话说,被感受到的重要性,通常伴随着渴望表达的激情。
精英是外在的“身份”,精英意识则是内在的“品质”。身份的基础可以是任何一类外在于心灵但受到社会成员普遍尊重的社会学特征——财富、权势、名望。这些社会学特征之所以普遍受到尊重,是因为在稳态社会里,它们统计性地或多或少反映了普遍受到尊重的内在品质。然而,外在身份与内在品质之间的这一显著关系在非稳态社会里往往失效。中国转型期社会恰好就是这样的非稳态社会,在这里,精英的内在品质不仅被弱化,甚至比平均品质还要低劣。

下列两特征的合取式界定了我要解释的“精英意识”的内涵:⑴对重要性的感受能力,也就是对具有重要意义的公共问题的敏感性;⑵在足够广泛的公共领域揭示出被感受到的重要性时必须具备的表达能力和道德勇气。

最后,表达是一种艺术,它要求表达者掌握亚里士多德(《修辞学》)阐述过的言说的艺术。
首先,被感受到的重要性必须同时具有私人意义,否则就难以产生激情,从而缺乏表达这一重要性的冲动。
其次,这种表达的激情必须足够强烈,从而被感受到的重要性可在足够大的公共范围内被表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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